今天,《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题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校正跑偏的政绩观》文章提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为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设计并建设歌剧院项目,因投资规模太大、不符合实际,最终沦为“半拉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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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陈家东被控受贿9415万余元,致国有财产损失超1.9亿。
陈家东援藏期间依然受贿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2月25日落马的陈家东,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福建长乐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陈家东曾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福建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其间挂职担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宁德市委副书记、福安市委书记;宁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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