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吉振华是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于2023年3月落马:2019年至2022年,吉振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餐厅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
在会所里和商人喝高档酒只是吉振华违法乱纪的冰山一角。
1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2023)豫12刑初11号判决书显示,吉振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财物2077.74914万元,已构成受贿罪。2023年12月28日,三门峡中院一审判决,吉振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退缴违法所得2077万余元,上缴国库。
洛阳当地人士介绍,第一学历是中专的吉振华,早年在基层埋头苦干,28岁成为副科级秘书,30岁成为乡党委书记,32岁成为副处级的政府办主任。1998年3月后,吉振华的职务一路高升,先后担任伊川县副县长、伊川县委副书记、洛宁县委副书记、涧西区区长、孟津县委书记、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阳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
判决书显示,吉振华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后,与商人来往密切,开始受贿。仅潭头金矿的两个老板就向其行贿1800余万元。落马前不久,他还想着能出国旅游,找商人索贿了一万元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