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高语阳
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郝江陵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
郝江陵,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
她历任晋城市委办公厅副处级督查员、朔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忻州市委副秘书长。
2008年11月,郝江陵出任忻州市代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2010年3月,她任代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一个月后,任县长。
在担任代县县长近11年后,2021年2月,郝江陵转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次年2月,履新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3年7月,郝江陵落马。
双开通报中提到的“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曾引发公众关注。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