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长安汽车公司采购部发函强行对供应商的货款直接扣除10%”的消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6月7日上午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品牌公关部了解到,通过全面核查,公司并未收到反映“长安汽车强扣供应商10%货款”的《保护中小汽车零配件实体企业刻不容缓——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以下简称:《申诉函》),且《申诉函》中所指控的长安汽车采购部《致供应商2023年度降本商务函——基于“生存、战略、竞争、客户”,共同应对》(以下简称:《商务函》)的内容,与《申诉函》所反映的内容不同,他们至今还没找到写《申诉函》的供应商。
对于此事,长安汽车6月7日中午发布《声明》称,《申诉函》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