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统治全中国的半个世纪里政绩斐然,不容置疑:对外战争多数胜利,巩固并拓展了中华帝国的版图;开创殿试和武举,发展了科举制度;继续推行均田制,促进了农业生产;文化艺术事业亦有所进步;国家较贞观之治时期更有所发展,史称「武周之治」,被后来的郭沫若等史学家赞为「政启开元,治宏贞观」。
隋唐: 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庭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