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6岁女子欲离婚,丈夫开车撞击、捅刺致其死亡后一审被判死缓。随后,被害人家属向广东东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遭东莞市检察院驳回。
8月27日下午,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处了解到,目前,他们已经收到东莞市检察院发来的《抗诉请求答复书》及《不抗诉理由说明书》。
东莞市检察院的《抗诉请求答复书》及《不抗诉理由说明书》
据《不抗诉理由说明书》显示,杨某东故意杀⼈⼀案,经东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于8月22日作出不抗诉决定。为提高刑事抗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现将本案不抗诉理由说明如下:
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东因被害人欲与其离婚,遂预谋杀人并准备作案工具,采用砖头拍头、驾⻋撞击、水果刀捅刺等手段杀害被害人,判决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在判决书中阐明,被告人事前有预谋、事中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极大,进行全面否定评价。
二 、鉴定意⻅合法、客观、可靠,依法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