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车辆脱保后匆匆续保,不料两小时后便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单上载明的“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是否有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对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零时起保”条款的效力作出差异化认定,厘清了不同险种生效规则的法律边界,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了指引。
续保半小时后肇事
保险生效时间引争议
2023年5月17日,张伟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保险到期。2024年5月24日15时13分,张伟向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15时34分收到电子保单,其上明确保险期间为“2024年5月25日0时起至2025年5月24日24时止”。
保险“零时起保”条款引发争议,图为保险示意图
谁也没想到,这份保单生效前的“空档期”竟成了悲剧的节点。2